服務名稱:HIGO 共享電動滑板車(以下稱「本服務」)
營運公司:竣盛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生效日:2026/01/01
第1條 目的與適用
本條款用以規範本公司與使用者就本服務(包含但不限於 App、車輛、站點或停車點、客服與相關系統)之權利義務關係。
使用者完成註冊、登入或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及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
第2條 定義
1. 使用者:完成註冊並實際使用本服務之人。
2. 車輛:本公司所提供之共享電動滑板車及其附屬設備(包含 IoT、定位系統、鎖具等)。
3. 站點/停車點:本公司指定或公告之可取車、還車或臨時停放之地點(包含電子圍籬所設定之區域)。
第3條 使用資格與註冊
1. 使用者須年滿 14 歲以上,並符合本公司於 App 所設定之年齡、身分或其他驗證條件,且完成必要之新手教學後,始得使用本服務。
2. 使用者應提供真實、正確且最新之註冊資料;如有不實、冒用或未符資格之情形,本公司得限制、暫停或終止其帳號使用,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 使用者帳號僅限本人使用;如因轉借、代租或帳號遭他人使用所生之一切行為、違規、事故或費用,概由該帳號之註冊使用者自行負責。
第4條 租借流程與費用
1. 本服務之費用項目可能包含起步費、時間費用、違規處理費、清運費、損壞或遺失賠償費用等,實際計費方式以 App 顯示為準。
2. 使用者同意:因違反本條款所生之一切費用,本公司得依使用者綁定之付款方式自動扣款。
3. 如因付款失敗、拒付或其他原因導致未完成扣款,本公司得限制使用、暫停帳號,並依法追償。
第5條 使用者義務(安全、守法與風險自負)
1. 使用者應遵守道路交通相關法令、地方自治規範及 App 所公告之可行駛區域與禁止行駛區域,並避免行駛於一般道路,以降低發生危險之風險。
2. 使用者應禮讓行人,注意周遭人車狀況,並以安全方式操作車輛。
3. 本服務車輛之系統最高速限為每小時 15 公里(15 km/h);實際安全仍取決於道路、天候、環境及使用者操作,使用者應自行判斷並承擔風險。
4. 使用者理解並同意:台灣法律目前並未強制規定騎乘電動滑板車須配戴安全帽;惟基於安全考量,本公司仍建議使用者配戴安全帽。是否配戴安全帽,應由使用者自行決定,其因此所生之一切風險與責任,概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5. 使用者不得從事以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
• 酒後駕駛或施用毒品、管制藥品後騎乘
• 危險駕駛、競速、蛇行、闖紅燈、逆向行駛
• 雙載、載人或其他危險動作
• 於禁止通行之道路、人行道或區域違規行駛
6. 使用者於啟動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況(如煞車、燈具、輪胎、車身是否異常);若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回報。
第6條 禁止行為
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包含但不限於):
• 轉借、代租、共用帳號或冒用他人身分
• 拆改車體、破壞鎖具、遮蔽或變造識別碼或定位設備
• 規避電子圍籬或惡意占用車輛
• 以本服務從事任何違法或妨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之行為
第7條 還車與停放規範
1. 使用者應依 App 指示,將車輛停放於本公司指定之站點或停車位置完成還車。
2. 未依規定停放所生之一切費用、損害或第三人請求,概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第8條 停車違規、車輛損壞與相關費用
1. 未依規定停放車輛者,本公司得依下列情形向使用者收取違規處理費或管理費:
(1)未停於指定停車點:新臺幣 500 元。
(2)嚴重違停影響通行:新臺幣 1,000 元。
(3)需人工清運、回收或調度:新臺幣 2,000 元至 3,500 元,依實際成本計算。
(4)重複違停或屢勸不改者,得另收取違約金新臺幣 2,000 元,並得限制或終止帳號。
2. 因使用者行為導致車輛或設備損壞、遺失或無法回收者,使用者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
(1)實際修復費用(含零件、工資與處理成本)。
(2)破壞鎖具、IoT、定位設備:新臺幣 3,000 元至 8,000 元。
(3)車輛遺失或無法回收:依車輛實際成本計算。
(4)惡意棄置或重大損害:違約金新臺幣 5,000 元起,另加實際損失。
3. 前述費用,本公司得依使用者綁定之付款方式直接自動扣款。
4. 系統紀錄、定位資料、照片、影像或第三方通報,均得作為認定依據。
5. 本條所稱之費用,均屬民事契約約定之違約金、管理費或損害賠償,非行政罰鍰,亦不影響主管機關或第三方另行裁罰或求償。
第9條 違規、事故與紛爭處理
1. 使用者涉及違規、事故或爭議時,本公司得採取必要措施,包括暫停使用、調查、要求說明或終止帳號。
2.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於法令允許範圍內,與主管機關、保險公司或委外單位共享必要資訊。
第10條 風險承擔、保險與責任限制
1. 使用者理解並同意:台灣目前無共享電動滑板車之強制保險制度,本服務不保證涵蓋所有風險。
2. 使用者應自行承擔其行為與使用風險;因違規或操作不當所致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11條 服務中斷與免責
因天候、系統維護、通信故障、停電、主管機關要求或不可抗力致服務中斷,本公司於合理範圍內不負賠償責任。
第12條 條款變更
本公司得因法令或營運需求修訂條款,並以 App 或網站公告;公告後繼續使用即視為同意。
第13條 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服務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HIGO 使用者條款
服務名稱:HIGO 共享電動滑板車(以下稱「本服務」)
營運公司:竣盛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生效日:2026/01/01
第1條 目的與適用
本條款用以規範本公司與使用者就本服務(包含但不限於 App、車輛、站點或停車點、客服與相關系統)之權利義務關係。
使用者完成註冊、登入或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及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
第2條 定義
1. 使用者:完成註冊並實際使用本服務之人。
2. 車輛:本公司所提供之共享電動滑板車及其附屬設備(包含 IoT、定位系統、鎖具等)。
3. 站點/停車點:本公司指定或公告之可取車、還車或臨時停放之地點(包含電子圍籬所設定之區域)。
第3條 使用資格與註冊
1. 使用者須年滿 14 歲以上,並符合本公司於 App 所設定之年齡、身分或其他驗證條件,且完成必要之新手教學後,始得使用本服務。
2. 使用者應提供真實、正確且最新之註冊資料;如有不實、冒用或未符資格之情形,本公司得限制、暫停或終止其帳號使用,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 使用者帳號僅限本人使用;如因轉借、代租或帳號遭他人使用所生之一切行為、違規、事故或費用,概由該帳號之註冊使用者自行負責。
第4條 租借流程與費用
1. 本服務之費用項目可能包含起步費、時間費用、違規處理費、清運費、損壞或遺失賠償費用等,實際計費方式以 App 顯示為準。
2. 使用者同意:因違反本條款所生之一切費用,本公司得依使用者綁定之付款方式自動扣款。
3. 如因付款失敗、拒付或其他原因導致未完成扣款,本公司得限制使用、暫停帳號,並依法追償。
第5條 使用者義務(安全、守法與風險自負)
1. 使用者應遵守道路交通相關法令、地方自治規範及 App 所公告之可行駛區域與禁止行駛區域,並避免行駛於一般道路,以降低發生危險之風險。
2. 使用者應禮讓行人,注意周遭人車狀況,並以安全方式操作車輛。
3. 本服務車輛之系統最高速限為每小時 15 公里(15 km/h);實際安全仍取決於道路、天候、環境及使用者操作,使用者應自行判斷並承擔風險。
4. 使用者理解並同意:台灣法律目前並未強制規定騎乘電動滑板車須配戴安全帽;惟基於安全考量,本公司仍建議使用者配戴安全帽。是否配戴安全帽,應由使用者自行決定,其因此所生之一切風險與責任,概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5. 使用者不得從事以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
• 酒後駕駛或施用毒品、管制藥品後騎乘
• 危險駕駛、競速、蛇行、闖紅燈、逆向行駛
• 雙載、載人或其他危險動作
• 於禁止通行之道路、人行道或區域違規行駛
6. 使用者於啟動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況(如煞車、燈具、輪胎、車身是否異常);若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回報。
第6條 禁止行為
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包含但不限於):
• 轉借、代租、共用帳號或冒用他人身分
• 拆改車體、破壞鎖具、遮蔽或變造識別碼或定位設備
• 規避電子圍籬或惡意占用車輛
• 以本服務從事任何違法或妨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之行為
第7條 還車與停放規範
1. 使用者應依 App 指示,將車輛停放於本公司指定之站點或停車位置完成還車。
2. 未依規定停放所生之一切費用、損害或第三人請求,概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第8條 停車違規、車輛損壞與相關費用
1. 未依規定停放車輛者,本公司得依下列情形向使用者收取違規處理費或管理費:
(1)未停於指定停車點:新臺幣 500 元。
(2)嚴重違停影響通行:新臺幣 1,000 元。
(3)需人工清運、回收或調度:新臺幣 2,000 元至 3,500 元,依實際成本計算。
(4)重複違停或屢勸不改者,得另收取違約金新臺幣 2,000 元,並得限制或終止帳號。
2. 因使用者行為導致車輛或設備損壞、遺失或無法回收者,使用者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
(1)實際修復費用(含零件、工資與處理成本)。
(2)破壞鎖具、IoT、定位設備:新臺幣 3,000 元至 8,000 元。
(3)車輛遺失或無法回收:依車輛實際成本計算。
(4)惡意棄置或重大損害:違約金新臺幣 5,000 元起,另加實際損失。
3. 前述費用,本公司得依使用者綁定之付款方式直接自動扣款。
4. 系統紀錄、定位資料、照片、影像或第三方通報,均得作為認定依據。
5. 本條所稱之費用,均屬民事契約約定之違約金、管理費或損害賠償,非行政罰鍰,亦不影響主管機關或第三方另行裁罰或求償。
第9條 違規、事故與紛爭處理
1. 使用者涉及違規、事故或爭議時,本公司得採取必要措施,包括暫停使用、調查、要求說明或終止帳號。
2. 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於法令允許範圍內,與主管機關、保險公司或委外單位共享必要資訊。
第10條 風險承擔、保險與責任限制
1. 使用者理解並同意:台灣目前無共享電動滑板車之強制保險制度,本服務不保證涵蓋所有風險。
2. 使用者應自行承擔其行為與使用風險;因違規或操作不當所致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11條 服務中斷與免責
因天候、系統維護、通信故障、停電、主管機關要求或不可抗力致服務中斷,本公司於合理範圍內不負賠償責任。
第12條 條款變更
本公司得因法令或營運需求修訂條款,並以 App 或網站公告;公告後繼續使用即視為同意。
第13條 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服務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