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您使用 HIGO 共享電動滑板車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本服務由海格智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或「HIGO」)所經營及提供。本公司為保障使用者權益、維護公共安全、建立良好營運秩序及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特訂定本《HIGO 共享電動滑板車會員服務契約》(以下稱「本契約」)。
本契約適用於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所有共享移動設備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HIGO App、官方網站、會員註冊、身分驗證、租借、騎乘、臨停、還車、付款、優惠活動、客服、定位管理、電子通知及其他相關服務或功能。
使用者於完成會員註冊、登入帳號、綁定付款工具、租借車輛、啟動車輛、支付費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詳閱、充分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隱私權政策及本公司於 HIGO App、官方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所公告之相關規範、收費標準、營運政策及服務說明之全部內容,並同意受其拘束。
本契約以電子方式提供,使用者同意以電子勾選、點擊同意、登入、租借、付款或其他足以表示同意之電子方式作為契約成立之意思表示,並同意本公司所保存之電子紀錄、系統紀錄、GPS 定位資料、IoT 通訊紀錄、付款紀錄、停車照片及其他電子資料,於法律允許範圍內得作為契約成立、履行、爭議處理及司法程序之證據。
如使用者不同意本契約之全部或部分內容,應立即停止註冊及使用本服務,不得繼續租借、騎乘或使用本公司提供之任何服務。
生效日期: 2026/07/10
第一條 目的、適用範圍及契約成立
一、本服務條款(以下稱「本契約」)係由海格智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或「HIGO」)所制定,旨在規範本公司與使用者間就 HIGO 共享電動滑板車及其他共享移動設備租借服務(以下統稱「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
二、本服務包含但不限於:
(一)HIGO App、官方網站及其他數位平台。
(二)共享電動滑板車、共享自行車及本公司未來提供之其他共享移動設備。
(三)會員註冊、身分驗證、付款、租借、還車、臨停、站點查詢、客服、優惠活動、推播通知及其他相關功能。
(四)本公司依營運需求新增、調整或提供之任何服務、設備、系統或功能。
三、本契約、隱私權政策、營運規範、收費標準、優惠活動辦法、車輛使用規範、App 操作說明、官方網站公告、客服通知及本公司依法公告或發布之相關規範,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相同效力。
四、使用者完成會員註冊、登入帳號、綁定付款工具、租借車輛、啟動車輛、支付費用、使用本服務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務時,即表示已詳細閱讀、充分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全部內容、隱私權政策及相關公告之拘束;本契約自使用者開始使用本服務時成立並生效。
五、如使用者不同意本契約全部或部分內容,應立即停止註冊及使用本服務,不得繼續租借、使用車輛或使用本公司提供之任何服務。
六、本公司得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營運需要、技術更新、安全考量或其他合理事由,隨時修訂本契約、收費方式、服務內容、營運範圍、停車站點、車輛功能或其他相關規範,並公告於 HIGO App、官方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使用者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即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修訂後之內容。
七、本契約以電子方式提供,使用者同意以電子紀錄作為契約成立及內容之證明,並同意電子資料、系統紀錄、操作紀錄及相關電子文件與書面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條 名詞定義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本服務:指海格智聯科技有限公司(HIGO)所提供之共享移動設備租借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會員註冊、身分驗證、租借、騎乘、臨停、還車、付款、優惠活動、客服、定位管理及其他相關服務。
二、本公司:指海格智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授權經營、管理、維護、合作或委託之關係企業、受託廠商及合作單位。
三、使用者(會員):指已完成 HIGO App 會員註冊程序,並實際使用本服務之自然人。
四、HIGO App:指本公司提供之行動應用程式及相關數位平台,包括其更新版本、網站、網頁版、第三方合作平台及其他提供本服務之系統。
五、共享移動設備(車輛):指本公司提供之共享電動滑板車、共享自行車及未來新增之其他共享移動設備,以及其附屬設備、配件、電池、定位系統(GPS)、IoT 通訊設備、智慧車鎖、感測器及其他相關硬體。
六、租借:指使用者透過 HIGO App 或本公司指定方式,完成車輛解鎖並開始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七、租借期間(Ride Period):指自使用者成功解鎖車輛開始,至完成本公司規定之還車程序且系統確認還車成功為止之全部期間。
八、還車:指使用者依本公司規定,將車輛停放於指定站點或指定停車區域,完成 App 操作、停車照片上傳及系統確認等程序後,始視為完成還車。
九、臨停(Pause):指使用者於租借期間內,依本公司提供之功能暫時停止騎乘,但尚未完成還車程序之狀態。臨停期間仍屬租借期間,除本公司另有公告外,仍依計費方式持續計費。
十、站點(Port):指本公司公告或指定供車輛租借、還車或停放之實體位置、電子圍籬區域或其他經本公司公告之合法停放區域。
十一、營運範圍:指本公司於 App、官方網站或其他方式公告之服務區域、電子圍籬及可租借、可騎乘或可還車之範圍。
十二、付款工具:指使用者於本服務綁定之信用卡、簽帳金融卡、LINE Pay、iPASS MONEY、街口支付或其他經本公司公告之付款方式。
十三、電子紀錄:指本服務所產生之一切電子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會員資料、GPS 定位資料、IoT 通訊紀錄、租借紀錄、騎乘紀錄、停車照片、付款紀錄、登入紀錄、客服紀錄、推播紀錄、系統操作紀錄、監視器影像及其他與本服務有關之電子資料。
十四、違規使用:指使用者違反本契約、法令、本公司公告、交通規則或其他相關規範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危險駕駛、違規停車、雙載、酒後騎乘、轉借帳號、惡意破壞設備、規避電子圍籬、惡意占用車輛及其他不當使用行為。
十五、不可抗力:指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然災害、地震、颱風、豪雨、火災、停電、電信或網路中斷、GPS 訊號異常、政府機關命令、戰爭、流行疾病、第三方支付系統異常或其他無法合理預見、避免或控制之情形。
十六、本契約所稱之通知、公告或其他相關資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得以 HIGO App、官方網站、電子郵件、簡訊、推播通知或其他足以使使用者知悉之電子方式為之,並自發送或公告時起視為已送達。
第三條 會員資格、註冊及帳號管理
一、使用本服務者,應符合下列資格:
(一)年滿十四(14)歲以上,並符合本公司於 HIGO App 公告之年齡、身高、身分驗證及其他使用條件。
(二)具備正常操作共享移動設備之身心能力及安全騎乘能力,並能自行判斷道路、交通及環境狀況。
(三)完成本公司要求之會員註冊、手機號碼驗證(OTP)、付款工具綁定、身分驗證及新手教學或其他指定程序。
二、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事先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契約、隱私權政策及本公司相關規範後,始得註冊及使用本服務。
使用者完成會員註冊、登入、綁定付款工具、租借車輛、啟動車輛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使用者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均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全部內容及相關規範之拘束。
三、使用者應提供真實、完整、正確且最新之個人資料,並應於資料異動時立即更新;因資料錯誤、過期、不完整或未更新所致之任何損害、通知無法送達或權益受損,均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四、每位使用者僅得申請及持有一個會員帳號。會員帳號、登入憑證、驗證碼(OTP)及租借資格均屬個人專屬,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販售、分享、授權他人使用或供第三人使用。
五、使用者應妥善保管其會員帳號、密碼、驗證碼及其他登入資訊,因保管不善、洩漏、遭冒用、轉借、代租或其他可歸責於使用者之原因所生之一切租借、騎乘、付款、違規、事故、損害、賠償及法律責任,均由該會員帳號之註冊使用者自行承擔。
六、如使用者發現帳號遭他人冒用、盜用或有任何未經授權使用之情形,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客服;於本公司完成停權或相關處理前,該帳號所生之一切交易及責任,仍由會員自行負責。但可證明非因會員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七、本公司為維護交易安全、營運秩序及防止詐欺,得依實際需要要求使用者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付款工具證明、聯絡資料或其他必要文件,以完成身分驗證;使用者拒絕配合者,本公司得限制、暫停或終止其會員資格及本服務之使用。
八、本公司如發現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經事先通知,逕行限制、暫停、終止會員資格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並保留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
(一)提供虛偽、不實、偽造或冒用他人資料。
(二)冒用他人身分註冊或使用帳號。
(三)違反本契約、法令或本公司公告之規範。
(四)惡意欠款、拒絕付款、退刷、拒付或規避付款義務。
(五)有詐欺、洗錢、非法使用、干擾系統或其他危害本公司、其他會員或第三人權益之行為。
(六)其他經本公司合理判斷足以影響服務安全、營運秩序或公共安全之情形。
九、會員帳號遭停權、終止或刪除時,不影響停權或終止前已發生之租借、付款、違規、事故、損害賠償或其他法律責任;使用者仍應履行其應負之全部義務。
十、本公司保留是否同意會員註冊、繼續提供服務或恢復會員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第四條 租借、付款授權及費用
一、使用者應依本公司規定,透過 HIGO App 或本公司指定之方式完成車輛租借程序。租借期間自車輛成功解鎖時開始起算,至使用者依本契約及 App 規定完成還車程序,且經本公司系統確認還車成功時終止;於完成還車程序前,均屬租借期間,並依本公司公告之計費方式持續計費。
二、本服務之收費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實際收費標準以 HIGO App、官方網站或本公司公告之最新內容為準:
(一)租借費(起步費、時間費或其他租借費用)。
(二)臨停期間之使用費。
(三)逾時使用費。
(四)違規停車處理費。
(五)人工調度、回收、清運及管理費。
(六)車輛維修費、零件更換費及設備損害賠償。
(七)車輛遺失、遭竊或無法回收之賠償。
(八)違約金。
(九)其他依法令、本契約或本公司公告應由使用者負擔之費用。
三、使用者於綁定信用卡、簽帳金融卡、LINE Pay、iPASS MONEY、街口支付或其他付款工具時,即表示授權本公司依本契約及本服務所生之各項應付款項,自使用者所綁定之付款工具直接辦理扣款,而無須另行逐次通知或取得個別授權。
四、前項授權扣款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一)租借費及相關使用費。
(二)臨停費用。
(三)逾時使用費。
(四)違規停車處理費。
(五)人工調度、清運及回收費。
(六)車輛維修、零件更換及設備損害賠償。
(七)車輛遺失或遭竊之賠償。
(八)違約金。
(九)第三人向本公司請求而依法應由使用者負擔之費用。
(十)其他依本契約、法令或本公司公告應由使用者支付之款項。
五、如因信用卡失效、付款工具解除綁定、額度不足、餘額不足、拒付、退刷、終止授權或其他任何原因致扣款失敗,本公司得於合理期間內重複辦理扣款,直至使用者應付款項全部清償為止。
六、使用者不得藉由解除信用卡綁定、更換付款工具、終止電子支付授權、退刷、拒付或其他方式規避其付款義務;如因此造成損害,應負全部法律責任。
七、使用者有未繳費、欠款或其他未履行付款義務之情形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措施:
(一)限制或停止租借服務。
(二)暫停或終止會員資格。
(三)停止優惠活動及優惠資格。
(四)停止使用優惠券、折扣碼及其他會員權益。
(五)委託第三人辦理催收。
(六)依法向使用者請求全部欠款、遲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及其他因追償所生之必要費用。
(七)依法聲請支付命令、提起民事訴訟或採取其他法律程序。
八、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之租借紀錄、GPS 定位資料、IoT 通訊紀錄、付款紀錄、停車照片、監視器畫面、客服紀錄、系統操作紀錄、電子郵件、簡訊、推播通知及其他電子資料,均得作為計費、扣款、請款、催收、爭議處理及司法程序之證據。
九、本公司得依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營運成本、市場狀況或其他合理事由,調整收費標準、計費方式、付款方式、優惠活動或相關費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經公告於 HIGO App、官方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後即生效,使用者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調整後之內容。
十、本條所定各項費用、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均屬使用者依本契約應履行之民事付款義務,不影響主管機關依法裁罰或第三人依法向使用者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
第五條 使用者權利、義務及安全騎乘規範
一、使用者應於每次租借前,自行確認車輛之外觀、煞車、油門(加速裝置)、輪胎、燈具、車身、車把、車鈴、儀表、電量及其他設備是否正常;如發現故障、損壞或其他異常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透過 HIGO App 或客服向本公司回報,不得勉強騎乘或自行維修。
二、使用者應依道路交通相關法令、地方自治法規、本契約、HIGO App 公告、官方網站及本公司公告之使用規範騎乘車輛,並應注意自身及第三人之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三、本服務車輛之系統最高速限為每小時十五(15)公里;惟該速限並非安全速度之保證。使用者應依道路、天候、視線、交通、人潮及其他環境因素,自行調整騎乘速度並保持安全距離。
四、使用者應禮讓行人、遵守交通號誌及交通指揮,不得妨礙其他用路人之通行或危害公共安全。
五、本公司基於安全考量,建議使用者全程配戴符合國家標準之安全帽及其他必要防護裝備;是否配戴及因此所生之風險與法律責任,由使用者自行判斷並自行負責。
六、使用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酒後、毒品、麻醉藥品、管制藥品或其他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能力之情況下騎乘車輛。
(二)雙載、載人、載運動物或超過車輛設計載重之物品。
(三)競速、蛇行、逆向行駛、闖紅燈、危險駕駛、放手騎乘、翹孤輪、特技表演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
(四)使用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足以影響安全駕駛之電子設備,依法令得使用者不在此限。
(五)擅自拆卸、改裝、維修、移除、遮蔽或破壞車輛、智慧車鎖、GPS、IoT 通訊設備、識別標誌或其他附屬設備。
(六)將車輛提供他人使用、轉租、出借、販售、質押或作為任何商業用途,但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故意規避電子圍籬、定位系統、還車機制或其他管理措施。
(八)將車輛騎乘至本公司公告之營運範圍外、禁止進入區域或依法不得行駛之場所。
(九)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違法、犯罪、侵害他人權益或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
(十)其他經本公司公告禁止之行為。
七、使用者應妥善保管租借期間之車輛,非經本公司同意,不得任意棄置、長時間占用、交由第三人保管或使第三人操作車輛。
八、使用者因故意、過失、違反法令、本契約或本公司公告,致本公司、其他會員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者,應自行負全部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調度費、營業損失、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及其他必要費用。
九、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服務係提供共享移動設備租借服務,本公司無法保證任何道路、路面、天候、交通環境或第三人行為之安全性;使用者應依自身能力及現場狀況審慎判斷是否租借及繼續騎乘,並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所生之風險。
十、使用者於租借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設備異常、遺失、遭竊或其他足以影響車輛安全之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並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如涉及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者,並應立即通知警察機關處理。
第六條 車輛使用限制及禁止行為
一、使用者於租借期間,應善良管理並妥善保管車輛及其附屬設備,不得有任何足以影響車輛安全、功能、營運秩序或侵害本公司、其他會員或第三人權益之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外,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將會員帳號、租借資格、付款工具或租借中之車輛出租、出借、轉讓、販售、分享、交換、代租、代還或交由第三人使用。
(二)拆卸、改裝、修理、破壞、移除、遮蔽、塗改、變造或干擾車輛本體、車牌、QR Code、智慧車鎖、GPS、IoT 通訊設備、電池、控制器、感測器、識別標誌或其他附屬設備。
(三)規避、干擾、破壞或以任何方式影響本公司之電子圍籬、定位系統、還車系統、計費系統、通訊設備或其他管理機制。
(四)故意遮蔽、移除或破壞車輛定位訊號,或以任何方式妨礙本公司定位、追蹤、調度、回收或管理車輛。
(五)將車輛棄置於山區、河川、海邊、私人土地、建築物內、地下室、停車場、屋頂、封閉空間、營運範圍外或其他不易尋回、回收或依法不得停放之場所。
(六)惡意占用車輛、長時間不還車、刻意阻礙其他會員租借、藏匿車輛、關閉定位訊號或其他妨害本公司正常營運之行為。
(七)利用本服務從事營利行為、違法外送、犯罪行為、危險物品運送或其他未經本公司同意之商業用途。
(八)故意提供不實資料、冒用他人身分、偽造文件、盜用付款工具、盜刷信用卡、冒用會員帳號或以其他不法方式取得本服務。
(九)利用任何程式、機器人、自動化工具、破解程式、外掛程式、修改程式或其他技術手段干擾本服務、App、伺服器或資訊系統之正常運作。
(十)其他違反本契約、本公司公告、法令規定或足以影響本公司營運、安全管理及公共秩序之行為。
三、使用者如違反前項規定,本公司得依違規情節,不經事先通知採取下列措施之一部或全部:
(一)停止本次租借並回收車輛。
(二)限制或停止會員租借權限。
(三)暫停或終止會員資格。
(四)取消優惠、折扣及會員權益。
(五)收取違規處理費、調度費、回收費、清運費、管理費、違約金及其他依本契約應由使用者負擔之費用。
(六)逕行自使用者綁定之付款工具扣款。
(七)要求使用者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
(八)依法向主管機關報案、提出刑事告訴或提起民、刑事及其他法律程序。
四、使用者因違反本條規定,致本公司、其他會員或第三人受有任何損害、損失、行政裁罰、民事賠償或其他法律責任者,應自行負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車輛修復費、調度費、回收費、營業損失、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及其他必要支出。
五、本公司得依系統紀錄、GPS 定位資料、IoT 通訊紀錄、停車照片、監視器影像、電子付款紀錄、客服紀錄、第三人通報、主管機關資料或其他足以證明違規事實之資料,作為認定使用者違反本契約及採取相關處置之依據。
六、本條所定之違規處理措施、違約金、管理費及損害賠償,均屬本公司依本契約所得主張之民事權利,不影響主管機關依法裁罰,亦不影響本公司依法向使用者請求其他損害賠償或採取其他法律救濟措施。
第七條 還車、停放及臨停規範
一、使用者應依 HIGO App、官方網站及本公司公告之規定,將車輛停放於本公司指定之站點、停車區域或電子圍籬範圍內完成還車;未依規定完成還車程序者,均視為租借期間尚未結束,並持續依本公司公告之計費方式計費。
二、完成還車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車輛停放於本公司指定之站點、停車區域或電子圍籬範圍內。
(二)車輛停放方式符合本公司公告之停車規範,不得妨礙行人、車輛或公共通行。
(三)依 HIGO App 指示完成還車操作。
(四)依本公司要求拍攝完整停車照片並成功上傳。
(五)經本公司系統確認還車成功。
前項任一條件未完成者,均不視為完成還車。
三、使用者應確認 App 已顯示「還車成功」或其他本公司公告之還車完成訊息;如未收到還車成功通知,應立即重新操作或聯繫客服處理,否則因此產生之租借費用及其他損失,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四、使用者拍攝之還車照片應真實、完整、清晰,不得遮蔽、變造、偽造、重複使用或提供與實際停車位置不符之照片。本公司得以停車照片、GPS 定位、IoT 通訊紀錄、系統紀錄、監視器影像或其他電子資料,作為認定是否完成還車及停車位置是否符合規定之依據。
五、使用者得依 HIGO App 提供之功能使用「臨停(Pause)」服務。臨停期間仍屬租借期間,車輛仍由使用者負責保管,並依本公司公告之計費方式持續計費;臨停並不視為還車,亦不得據以終止租借契約。
六、使用者於臨停期間,不得將車輛停放於依法禁止停車、妨礙公共通行、影響交通安全或其他經本公司公告不得停放之場所;因臨停不當所生之一切責任及費用,均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七、使用者不得將車輛停放於下列地點,包括但不限於:
(一)車道中央、路口、消防通道、消防栓前。
(二)人行道中央、無障礙坡道、導盲磚、行人穿越道。
(三)公車停靠區、計程車招呼站、卸貨區。
(四)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五)私人土地、建築物內、社區公共空間、地下室或未經管理人同意之場所。
(六)山區、河川、海邊、公園草皮、水溝、橋梁或其他可能造成車輛毀損、遺失或回收困難之地點。
(七)本公司公告禁止停放之其他場所。
八、使用者未依本契約或 App 規定停放車輛者,本公司得依實際情形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措施:
(一)派員移置、調度或回收車輛。
(二)收取違規停車處理費、人工調度費、回收費、清運費、管理費或其他相關費用。
(三)限制、暫停或終止會員資格。
(四)依本契約向使用者請求損害賠償。
九、如因使用者違規停放、未完成還車、棄置車輛、惡意占用車輛或其他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致本公司、其他會員或第三人受有損害、遭主管機關裁罰或提出民刑事請求者,使用者應負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車輛調度費、人工回收費、營業損失、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及其他必要支出。
十、本公司保留依營運需求調整站點位置、電子圍籬範圍、可還車區域、停車規範及還車方式之權利,並得公告於 HIGO App、官方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使用者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調整後之規範。
第八條 違規處理、車輛損害、遺失及賠償責任
一、使用者於租借期間,應善良管理並妥善保管車輛及其附屬設備;因故意、過失、違反法令、本契約或本公司公告之規定,致車輛、設備、本公司、其他會員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者,應負全部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責任。
二、使用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得依本契約、收費標準或實際損害,向使用者收取違規處理費、管理費、調度費、清運費、回收費、違約金或其他相關費用:
(一)未依規定停放車輛或未停放於指定站點。
(二)違規停放致妨礙交通、公共安全或第三人通行。
(三)惡意占用車輛、長時間未完成還車、棄置車輛或妨礙本公司調度。
(四)車輛需由本公司派員調度、回收或清運。
(五)其他違反本契約或本公司公告之行為。
三、如使用者造成車輛、電池、智慧車鎖、GPS、IoT 通訊設備、控制器、車架、車輪、煞車系統、燈具、識別標誌或其他零件損壞、滅失、遭竊、無法回收或降低使用價值者,應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
(一)實際維修費用。
(二)零件更換費用。
(三)人工維修費。
(四)車輛調度及回收費。
(五)營業損失。
(六)車輛重置或重新採購成本。
(七)其他因回復原狀所生之必要費用。
四、使用者如故意破壞、拆卸、改裝、遮蔽、移除或干擾車輛、GPS、IoT 設備、電子圍籬、車牌、QR Code、智慧車鎖或其他設備者,本公司除得請求損害賠償外,並得立即終止會員資格、停止提供服務,必要時依法提出民事或刑事告訴。
五、使用者如發現車輛遭竊、遺失、遭他人占用、毀損或其他異常情形,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客服;如涉及刑事案件者,並應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未即時通知致損害擴大者,應就擴大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六、本公司得依使用者綁定之信用卡、LINE Pay、iPASS MONEY、街口支付或其他付款工具,就本條所生之違規處理費、調度費、回收費、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應付款項逕行扣款;如扣款失敗,本公司得依第四條約定辦理重複扣款、催收及依法追償。
七、本公司得依 GPS 定位資料、IoT 通訊紀錄、停車照片、監視器影像、電子付款紀錄、系統操作紀錄、客服紀錄、第三人通報或其他足以證明違規或損害事實之資料,作為認定違規、計算損害及請求賠償之依據。
八、本公司得依車型、零件成本、營運成本、市場價格及實際損害,訂定或調整違規處理費、管理費、調度費、維修費、零件價格、違約金及賠償標準,並公告於 HIGO App、官方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使用者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調整後之標準。
九、本條所定之違規處理費、管理費、調度費、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均屬本契約約定之民事權利義務,不影響主管機關依法裁罰,亦不影響本公司或第三人依法向使用者請求其他損害賠償或採取其他法律救濟措施。
十、使用者因違反本契約致本公司涉入訴訟、行政程序、仲裁、調解或其他爭議處理程序時,應賠償本公司因此所支出之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鑑定費、公證費及其他必要支出。
第九條 事故處理、緊急應變及爭議處理
一、使用者於租借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故障、人員受傷、第三人受傷、財物損害、車輛遺失、遭竊、火災或其他足以影響人身、車輛或公共安全之事件,應立即停止使用車輛,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避免損害擴大。
二、前項情形發生時,使用者應立即依下列程序處理:
(一)視現場情況立即撥打 110、119 或其他相關緊急救援電話。
(二)立即通知 HIGO 客服。
(三)保留事故現場,非經警察機關或依法得移動之情形,不得任意移動事故現場。
(四)配合警察機關、消防機關或其他主管機關之調查。
(五)拍攝事故現場、車輛、道路環境、相關車輛及損害情形之照片或影片。
(六)保存監視器影像、行車紀錄器畫面、證人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據(如可取得)。
(七)依本公司要求提供事故相關資料及說明。
三、使用者不得隱匿、偽造、變造、刪除或故意毀損與事故有關之資料、照片、影片、GPS 紀錄、系統紀錄或其他證據。
四、使用者應配合本公司就事故、車輛故障、遺失、損害或第三人爭議所進行之調查,並提供必要之文件、證明、聯絡方式或其他相關資料;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者,本公司得依現有資料逕行認定事實,並採取必要之處置。
五、使用者因故意、過失、違反法令、本契約或本公司公告,致本公司、其他會員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者,應自行負擔全部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車輛維修費、調度費、回收費、營業損失、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及其他必要費用。
六、如因使用者之行為致第三人向本公司提出民事、刑事、行政或其他請求、訴訟、仲裁、調解或賠償要求時,使用者應自行負責處理,並使本公司免受任何損害;如本公司因此受有任何損失,使用者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七、本公司得依事故處理需要,蒐集、保存、使用及提供使用者之會員資料、GPS 定位資料、IoT 通訊紀錄、停車照片、付款紀錄、監視器影像、客服紀錄、電子郵件、簡訊、推播通知及其他電子資料,並於法令允許範圍內提供予警察機關、司法機關、主管機關、保險公司、鑑定單位、受委託處理機構或其他依法得提供之第三人。
八、使用者同意,本公司留存之 GPS 定位資料、IoT 通訊紀錄、系統操作紀錄、停車照片、電子付款紀錄、監視器影像、客服錄音、電子郵件、簡訊、推播通知及其他電子資料,均得作為事故認定、責任判斷、爭議處理及司法程序之證據。
九、本公司得依事故或爭議情形,暫停或限制會員帳號、停止租借服務、暫停退款、暫停優惠資格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直至事故調查或爭議處理完成為止。
十、本公司得視事故性質及調查結果,依本契約及法令規定向使用者請求違約金、損害賠償或其他應負之費用;本契約未規定者,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本條之事故處理程序,不影響主管機關依法處理、第三人依法請求損害賠償,或本公司依本契約及法律所享有之其他權利。
第十條 風險承擔及責任限制
一、本公司提供之本服務係共享移動設備租借服務,並非提供交通運輸、駕駛、安全保證、保險或其他風險承擔服務。使用者應依自身身體狀況、騎乘能力、道路環境、交通狀況及天候因素,自行判斷是否租借及繼續使用車輛。
二、使用者瞭解並同意,騎乘共享電動滑板車具有一定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跌倒、碰撞、路面不平、濕滑、障礙物、其他用路人行為、天候變化、設備遭第三人干擾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所造成之人身傷害、財物損失或其他損害。除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使用者應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一切風險及法律責任。
三、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服務目前未提供任何保險保障,包括但不限於人身傷害保險、醫療保險、意外保險、第三人責任保險或其他相關保險。使用者如有保險需求,應自行向合法保險機構投保適當之保險。
四、使用者因違反法令、本契約、本公司公告或因故意、過失、不當操作車輛所造成之人身傷害、財物損失、第三人損害或其他法律責任,均應由使用者自行負責,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
五、因下列情形所致之損害,本公司於法律允許範圍內,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使用者違反交通法令、本契約或本公司公告之規定。
(二)使用者酒後、施用毒品、管制藥品、疲勞、身體不適或其他不適合騎乘之情形。
(三)使用者未依正常操作方式使用車輛或附屬設備。
(四)第三人之故意、過失、違法行為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
(五)天然災害、豪雨、颱風、地震、雷擊、積水、強風、落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六)道路施工、道路設施、路面狀況、交通號誌或主管機關之交通管制措施。
(七)電信網路、GPS 訊號、衛星定位、第三方支付系統、雲端服務或其他非本公司可控制之系統異常。
六、本公司因系統維護、設備更新、車輛保養、安全管理、主管機關要求、公共安全或其他合理事由,得暫停、限制、終止或調整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使用者不得因此向本公司請求任何損害賠償。
七、使用者因其故意、過失、違反法令或違反本契約,致本公司遭第三人請求賠償、提起訴訟、行政處分、仲裁、調解或其他法律程序者,使用者應協助本公司處理,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支出之一切損害及合理必要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和解金、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支出。
八、本公司係依服務當時之技術及營運狀況提供本服務,不保證車輛、App、定位系統、電子圍籬、付款系統或其他相關功能得隨時正常運作、不中斷、無錯誤或符合使用者之特定需求。
九、本條之責任限制,不影響使用者依中華民國法律不得拋棄或限制之權利;如本條部分約定依法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第十一條 服務暫停、中止、終止及免責
一、本公司為維護本服務之安全、品質、營運秩序或因法令要求,得於必要時暫停、中止、限制或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調整服務內容、營運範圍、站點位置、車輛數量、租借方式、計費方式、營業時間或其他相關事項
二、本公司於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得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中止、限制或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一)系統維護、更新、測試、升級、修復或設備保養。
(二)車輛故障、設備異常、電池異常或其他安全因素。
(三)天然災害、颱風、豪雨、地震、火災、停電、流行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四)電信、網路、GPS、衛星定位、第三方支付系統、雲端服務或其他第三方系統異常。
(五)主管機關命令、法令修正、司法機關要求、警察機關要求或其他依法應配合之情形。
(六)公共安全、交通管制、大型活動、工程施工、道路封閉或其他足以影響營運安全之情形。
(七)本公司合理認為有維護會員、第三人或公共安全之必要。
(八)其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三、使用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限制、暫停或終止其會員資格及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一)違反本契約、本公司公告或相關法令。
(二)未依約支付租借費用、違規處理費、損害賠償或其他應付款項。
(三)提供不實資料、冒用他人身分、盜用帳號或付款工具。
(四)故意破壞車輛、設備或干擾本公司系統。
(五)有危害公共安全、其他會員權益或本公司營運秩序之行為。
(六)其他經本公司合理判斷不適合繼續使用本服務之情形。
四、本公司因本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情形而暫停、中止、限制或終止本服務者,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不因此對使用者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五、本服務如因不可抗力、第三人因素、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原因,致無法正常提供、延遲、錯誤、中斷或停止時,本公司於法律允許範圍內,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六、會員帳號遭限制、停權、終止或本服務停止提供時,不影響使用者於停權、終止或停止服務前已發生之租借、付款、違規、損害賠償或其他契約義務;使用者仍應依本契約履行全部責任。
七、本公司恢復服務之時間及方式,應依實際營運狀況決定;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於特定時間內恢復提供。
八、本條之約定,不影響本公司依本契約其他條款或中華民國法律所得主張之權利及救濟措施
第十二條 契約變更、通知及送達
一、本公司得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要求、營運需要、技術更新、安全管理、市場狀況或其他合理事由,隨時修訂本契約、隱私權政策、收費標準、優惠活動、服務內容、營運範圍、站點位置、還車方式、計費方式、付款方式、車輛種類或其他相關規範。
二、本公司依前項所為之修訂,得以 HIGO App、官方網站、電子郵件、簡訊、推播通知或其他適當方式公告;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使用者於本公司公告修訂內容後,仍繼續註冊、登入、租借、付款、騎乘車輛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務者,即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修訂後之本契約及相關規範之拘束。
四、使用者如不同意本契約或相關規範之修訂內容,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並依本公司規定完成未結清之租借、付款及其他應履行之義務;如於修訂生效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修訂後之內容。
五、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依會員註冊資料所載之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HIGO App 推播通知或其他使用者所提供之聯絡方式,發送與本服務有關之通知、催告、費用通知、付款提醒、違規通知、帳號管理通知、優惠活動及其他相關資訊。
六、使用者應確保其提供之聯絡資料真實、完整且保持最新狀態;如因聯絡資料錯誤、未更新、停用、拒收、信箱容量不足或其他可歸責於使用者之原因,致通知無法送達者,仍視為本公司已完成通知義務。
七、本公司依本條所發送之電子郵件、簡訊、App 推播、系統通知、官方網站公告或其他電子方式通知,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發送、公告或可供查閱時起,即視為已合法送達使用者。
八、本條所稱之通知及公告,均屬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使用者應自行定期查閱 HIGO App、官方網站及相關通知內容,不得以未閱讀、未收到或不知悉公告內容作為免除契約責任之理由。
第十三條 準據法、管轄法院及其他約定
一、本契約之成立、解釋、履行、效力、終止及因本契約所生或與本契約有關之一切權利義務、爭議或法律關係,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二、因本契約、本服務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一切爭議、糾紛、請求、損害賠償、契約責任、侵權責任或其他法律關係,雙方應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者,除法律另有專屬管轄或強制規定外,雙方同意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三、本契約任一條款如因法令修正、法院判決、主管機關認定或其他原因而全部或一部無效、撤銷、不能執行或不具法律效力者,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其餘條款仍應繼續有效並拘束雙方。本公司得於不違反法律規定之前提下,以最接近原條款目的之內容予以調整或替代。
四、本契約之標題僅為閱讀便利而設,不影響各條文之解釋或適用。
五、本契約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本公司公告、HIGO App、官方網站及其他相關規範辦理;如仍有疑義,應依誠信原則及交易習慣解釋之。
六、本契約以中文版本為準;如另有其他語言版本,其內容與中文版本有牴觸或不一致時,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七、本契約自本公司公告之生效日起施行,並取代本公司先前就本服務所公告之相關服務條款、會員契約或使用規範;本契約修訂時,亦同。
八、本公司保留於法令允許範圍內,隨時修訂、補充、停止或變更本服務、本契約及本隱私權政策內容之權利。修訂後之內容將公告於 HIGO App、官方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自公告日起生效;使用者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修訂後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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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契約生效日期:2026 年 07 月 10 日